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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超静音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院内采购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启东市人民医院就启东市人民医院超静音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启东市人民医院超静音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超静音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工业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6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乘龙密封大楼5楼)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现场开标。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董文奇           
联系方式:0513-8310618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乘龙密封大楼5楼
联系人:施晓威 
联系方式:0513-83901130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3.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3.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3.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 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
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为资格性审查。
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当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6.1.2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
6.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6.1.4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6.1.7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1.10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
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12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4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
3.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按要求发送至开标工作人员指定邮箱。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6.1.15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1.16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7商务技术分不满35分的。
6.1.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招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数量
1 方型横流超低噪声冷却塔 流量 2100m3/h;进出水温度37℃/32℃;湿球温度29℃;带消音风筒 1
 
需出具整组塔标准点、25米、50米噪声值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形式 方形横流式冷却塔
2 冷却水量(m³/h) 525M3/H*4
3 性能 满足GB/T 7190.1-2018
4 数量(单塔) 4(无缝隙组合)
5 进塔水温℃ 37
6 出塔水温℃ 32
7 温度差℃ 5
8 湿球温度℃ 29
9 飘水率 ≤0.001% 
10 单室风机马达功率(KW/HR/单塔) ≤15
11 额定耗电比能效(m3/h/KW) ≤0.25
12 水塔扬尘m ≤6.4
13 组合塔进风面水平方向距塔50米处 满足50分贝及以下
14 噪音标准 满足GB/T 7190.1-2018中Ⅰ级
15 出风口环评消音装置 喷塑铝合金+玻璃棉+HDGS
16 外体维护侧板与风筒 FRP高强度玻璃钢
17 塔体所有吊架支架 热浸镀锌钢
18 塔体立柱/马达架材质及型式(不可折弯板材完成) 热浸镀锌钢槽钢/工字钢等
19 爬梯及护笼 热浸镀锌钢,扶手边缘光滑,无毛刺
20 塔内维修马道 热浸镀锌钢,扶手边缘光滑,无毛刺
21 塔顶护栏及顶部维修平台 高1.2米,热浸镀锌钢,扶手边缘光滑,无毛刺
22 出水滤网 SUS304
23 出风网 热浸镀锌钢
24 填料(含收水) 要求改性优质PVC材质
25 阻燃等级 B1级
26 填料布片厚度mm ≥0.35
27 使用温度(℃) -15(℃)—+50(℃)
28 布水系统形式 重力池式布水
29 散水变流量范围 满足30%~100%
30 变流量散水头材质 PP
31 散水槽材质 一体化FRP玻璃钢
32 散水槽盖板
33 单塔散水槽入水口数量(以便分水均匀及入水缓冲) 4
34 冷水集水盘材质 高强度玻璃钢(以免容易生锈腐蚀)
35 中心缸材质 一体化高强度玻璃钢(以免容易生锈腐蚀)
36 集水盘和中心缸水位深度mm ≥950(以免运行抽空或停机溢水)
37 数量套(单塔) 1
38 直径(mm) ≥3000
39 叶片及叶盘材料 铝合金
40 数量 1
41 额定功率(KW) ≤15
 
二、基本技术要求
1、所供应设备冷却水量必须达到与系统或制冷机组最佳匹配,所选系列必须能进行并排组合安装,单室与单室间集水底盘必须能按无缝隙组合连成一体,且满足每个单体或单室独立运行或检修不受影响。
2、冷却塔的整体颜色为浅灰色,塔体外型线条简洁、美观大方,应具有与建筑物、环境相协调的特点。塔体外表面应有均匀的胶衣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泽均匀。塔体边缘应整齐、厚度均匀、无分层、切割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
3、冷却塔外体塔体包含出风筒、热水散水槽、侧板、集水盘及中心缸等必须选用强化玻璃纤维(F.R.P.玻璃钢)材质精工制作,使其具有耐腐蚀、防紫外线、抗老化、不易褪色、外观明亮、使用寿命长;
3.1进、出风口需采用专用设计收水器防止飘水控制。
3.2顶部热水布水槽、集水盘及中心缸等必须为FRP玻璃钢材质,不受海水、当地腐蚀气体环境及季节的变化影响。
4、冷却塔配用风机电机应采用高效、防水的户外专用电机,并有适配的皮带减速器;风机叶片采用硬质玻璃钢或铝合金铸造,经平衡较正,运转平衡寂静。
4.1风机应采用超低噪型,高强度叶片和盘,风机翼尖与塔体内壁之间的间隙均匀,保证叶片与风筒不相碰。
4.2叶尖距塔体内壁之间的间隙应保持均匀,其值宜不大于0.008D(D为风机直径);风机组装前,风机叶片应作静平衡试验,叶片平衡后应定位、编号。
4.3风机传动系统采用皮带减速机传动型式,皮带轮应与风机同时进行静平衡及动平衡试验。
5、电机采用全封闭风冷式冷却塔专用电机,电动机额定负荷应合适于相应设备起动及满负荷的需要,电动机在已知工况环境及现场条件下能连续额定运行,使用寿命15年以上。
5.1电机采用户外型全封闭三相异步电机。电机符合25HZ~50HZ变频使用,品牌选用有权威性文件证明的品牌,但需提前报送业主认可。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为F级。
6、冷却塔的配水系统要求选用优质材料,喷嘴要求为变流量喷嘴,配置及样式要求投标单位做说明,保证布水均匀。
6.1要求上部玻璃钢热水槽匹配合理的防尘盖板防止异物杂质进入,喷嘴选用变流量喷嘴,流量可以有30%~100%之间的变流量需求。
6.2冷却塔应配备合理的配水系统、集水盘水位控制器(浮球装置)。集水盘的容水量及高度应保证在启动冷却泵后不出现水被抽空的现象及停泵后不出现大量水溢流的现象。集水盘中心缸应设有旁路连通平衡接口、自动补水口、手动补水口、根据液位控制的电动阀补水、回水口、溢流口及排污口等。
6.4热水散水槽上方需配有玻璃钢或镀锌板盖板,以防灰尘、杂质进入,也需方便取下清洗水槽内部。
7、散热材采用阻燃、高效填料,要求亲水性好,容积散质系数高。
7.1淋水填料为真空吸塑成形PVC,吊挂式安装,便于清洗安装和检修。材料组装时要求间隙均匀,填料片不得穿孔破裂。布片厚度≥0.35mm,材料要求为行业内优质品牌改性PVC新料,满足B1级,不接受再生材料。其氧指数应不小于39。
7.2淋水填料为自熄阻燃型PVC材料,采用真空吸塑制成。可在45℃下水温可长期稳定工作,60℃瞬间水温不变型。
8、冷却塔风机的风量、风机直径、进水塔水压、制品重量及运转重量等参数必须合理及满足行业标准。
9、冷却塔塔体钢框架构件需要的金属件均采用热浸镀锌钢材质制作,保证坚固平衡、支撑强度高,并要求做细致除锈防腐工艺处理。
9.1每一冷却塔应由供货商提供完整的产品,包括塔体结构、风筒、底盘、集水缸、框架、塔顶安全围护栏高1.2米及平台、电动机、传动装置及风机、风扇网、配水系统、连接螺丝、填料及塔顶维修爬梯护笼等,应能满足机组常年使用不易生锈的要求。
9.2冷却塔主体部分的基脚与现有基础钢平台处由原有焊接螺丝就位做很好的结合。
9.3风筒上应设置热浸镀锌钢防护网,防止异物坠落,保护电机和风机;检修门(如有)应能方便开启且转动灵活,方便工作人员进入塔内检查、维修及清洗底盆等。
9.4 整座冷却塔除SUS304不锈钢浮球开关、马达、风机及减速机等金属件采用相应材质外,其余结构件、支架、吊架、爬梯护笼、塔顶护栏、维修平台、螺丝螺母垫片等所有铁件均采用热浸镀锌钢材质。塔体外型应力求结构紧凑、线条简洁、美观大方,并应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塔内设有宽敞的检修走道宽度不小于300mm及维修马道。塔体应设计有塔体结构抗风压可达到200Kgf/m2及以上,可承受十二级风时的负载,可抗八级地震烈度。
10、采用皮带减速器,减速器内应配置知名品牌轴承;配备优质知名品牌皮带。
11、需自行勘察现场,新塔尺寸不得超旧塔尺寸,现场基础需要自行负责。
三、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原冷却塔拆除、吊装至地面。废旧设备由成交方负责回收处理(回收费在投标报价中扣除)。
2、原冷却塔控制柜拆除,电源线拆除。
3、原冷却塔进出水管道,阀门拆除。
4、原补水管道拆除。
5、设备的吊装、运行调试。
6、冷却塔原基础台面制作,找平,修复。
7、屋面冷却水管道更换,阀门,压力表的更换。
8、屋面冷却水补水管道改造,同时需向冷却水系统及塔盘补水,冷却水补水管道采用镀锌管道,并外附橡塑30mm厚保温。
9、更换原控制柜,能够与现有控制系统对接,确保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并管道上增加每台设备的进水温度传感器,出水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出水电动阀,以及泄压电磁阀。10、控制线、电源线的整体更换。
11、系统调试。
四、其他要求
1、新塔涉及冷却塔性能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旧塔。
2、冷却塔必须自带消音筒,50米处冷却塔进风侧噪声值不得高于50Db,噪声如超过50Db,需对整个工程负全责,投标方可以自行勘察现场。直接以受噪声影响最大的幸福二村71号楼和80号楼为测量点,满足小于国家标准的45分贝为验收标准,作为付款前提。
3、采购项目含塔体安装与旧塔拆除、旧冷却塔拆下来后的旧品处理,以及各管道、电路的连接工程。
五、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设施费、保险、税金、售后服务、安装费、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总价*0.6%)、其他费等所有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如有疑问应在本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后,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及不可抗力除外)。
、商务要求:
(一)交货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安装调试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①质保期限:两年(含配件)
②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货物应配套使用。
③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④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并试运行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
、合同
采购合同
                                  
需方:启东市人民医院             签订地点: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供方:                            
根据启东市人民医院超静音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院内招标结果,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方型横流超低噪声冷却塔 流量 2100m3/h;进出水温度37℃/32℃;湿球温度29℃;带消音风筒 1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的国家质量标准。
三、培训及售后服务
①质保期限:两年(含配件)
②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货物应配套使用。
③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④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并试运行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价的10%(¥:     元)(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需方账户,供方凭成交通知书与需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供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需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需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2.供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需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需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供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需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需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供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供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在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需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供方另外补齐。
六、验收标准:按厂方技术参数、招标要求、国家标准等组织验收。直接以受噪声影响最大的幸福二村71号楼和80号楼为测量点,满足小于国家标准的45分贝为验收标准,作为付款前提。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
八、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九、供方应随设备向需方交付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供方须对用户进行相关使用培训,培训由供方免费提供。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退货,按照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10 %结算。
2.供方逾期交货,则按照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十结算。
3.供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需方有权视为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并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或书面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供需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一份。
  
需 方: 启东市人民医院 (盖章)             供 方:    (盖章)
 
地 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地 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本项目现场开标。
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7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细则
1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10分 1、挂片填料氧指数不得低于32,≥32得1分
2、挂片填料单片厚度不得低于0.32mm,≥0.32得1分
3、漂水率不得大于0.001%,≤0.001% 得1分
4、电机采用内置式(带加热带),内置得1分
5、耗电比必须小于0.028(),≤0.028得1分
6、所投产品需通过CTI认证,并在网站能查到投标型号,通过CTI认证得1分
7、所投产品需通过节能认证,通过节能认证得1分
8、所投产品需通过节水认证,通过节水认证得1分
9、所投产品需带消音风筒(并说明消音风筒原理),有消音风筒得1分
10、噪声值50米处(实测)不大于50DB, ≤50 得1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企业能力 2分 供应商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 企业业绩 6分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 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方案 10分 基于现场踏勘分析旧塔拆解风险、新塔安装精度要求,提供分阶段施工方案,同时识别高空作业、设备吊装、电路改造等安全隐患,提出具体防范措施,且针对故障隐患给出预判及应对建议的得10分;提供施工方案及隐患识别,但施工阶段划分不清晰,安全/故障隐患防范措施较笼统,专业性一般的得7分:仅简单罗列施工步骤,未深入分析设备实际情况,安全与故障隐患识别不全面,防范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包括图纸绘制,设备参数配置、厂家彩页样册等)进行综合评审。
(1)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
(2)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分;
(3)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4分;
(4)拟投设施设备的选型技术方案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
(2)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分;
(3)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4分;
(4)控制系统的改造方案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 故障维修方案比较 7分 方案明确划分故障类型(如水路故障、电路故障、性能故障),针对每种故障提供全流程步骤,明确维修工具(如压力检测仪、变频测试仪)配置,且承诺质保期内30分钟响应、2小时到场、12小时解决(特殊故障需出具书面延期说明并获采购单位认可),附维修人员表的得7分;能划分主要故障类型,提供基本维修流程,但未明确工具配置及响应时效细节,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仅简单提及 “负责维修”,未分类故障、无具体流程,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 文明作业计划安排措施比较 7分 措施详实,包含施工期间降噪、防尘、废料处理、交通疏导,且明确文明作业责任人及每日检查机制的得7分;措施较详细,覆盖降噪、防尘核心内容,但未明确具体标准及检查机制,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仅提及“文明施工”,无具体措施内容,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9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能力比较 8分 预案覆盖施工期间突发事故,明确应急组织架构,针对每种事故提供完整处置流程,配备应急物资及定期演练计划,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的得8分;预案覆盖主要事故类型,有基本处置流程,但未明确组织架构及物资清单,贴合实际程度一般的得5分;仅罗列事故类型,无具体处置步骤,处理能力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常驻维修服务机构 4分 响应单位已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15天内完成服务机构配置的得4分。(已有的需提供如营业执照、租房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承诺成交后配置的需提供具体配置场地证明及承诺成交后15天内配置到位的承诺书并加盖响应单位工作;缺失、不符或未提供得均不得分。)
1)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
2)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商务技术分不满35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七)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
1.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中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①商务技术文件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文件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三、价格文件
1.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附件7);
2.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格式见附件8)。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             (项目名称)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 “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6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 “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7
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方型横流超低噪声冷却塔 流量 2100m3/h;进出水温度37℃/32℃;湿球温度29℃;带消音风筒 1    
 
 
日期:
 
填写说明:
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磋商报价分析表
(格式)  
供应商: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1        
2        
3        
4        
5        
         
         
  合计 ¥:
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注:(1)本表中的报价包括全部人工费、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安装费、调试费、检测、风险费、现场维保(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各磋商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磋商报价分析表》。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如最后报价与第一次报价不一致,则签订合同时单价根据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同比例下浮。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方型横流超低噪声冷却塔 流量 2100m3/h;进出水温度37℃/32℃;湿球温度29℃;带消音风筒 1    
 
 
日期:
 
 
填写说明:
本报价表需提前加盖公章,最终报价将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终报价环节时现场手写填入。最终报价表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附件9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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