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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启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
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免费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 2024年12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开标,供应商在规定地点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宋琳衍
联系方式:0513-831060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
联系人:陆庆燕  
联系方式:13584720066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将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金额x1.5%x60%)及评委费(按实收取)。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招标代理解释。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联系解决。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代理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有效期
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招标代理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 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代理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1.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磋商响应文件。
1.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1.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1.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招标代理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 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招标代理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
1.2 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招标代理组织,在现场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招标代理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3.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招标代理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招标代理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招标代理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招标代理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书面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及磋商小组联系。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
6.1.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4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7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8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书面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6.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6.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磋商小组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3商务技术分不满40分的。
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招标代理将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招标代理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招标代理提出,由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供应商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成交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其内容包含: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启东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单位、国家长寿基因研究中心、卫生部肝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全国肿瘤登记示范基地,是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承担着服务启东人民健康,为启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保驾护航的重任,肩负着为医学教育事业培养后继优秀人才的使命。
我院影像科获批南通市医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设有临床医技科室37个,拥有本地区同级医院领先的影像设备,包括西门子高场强1.5T核磁共振(MRI)、飞利浦256层iCT、西门子64排螺旋CT机、西门子大型DSA机、西门子平板胃肠机、飞利浦数字化DR摄片系统、口腔全景摄片剂、骨密度仪、钼鈀设备、自助打印胶片及报告机,已建设PACS信息系统、LIS信息系统等,为临床业务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我院年门急诊患者约80万余人次,出院患者4.5万余人次,年手术11000余台,数据庞大的检查量对医技科室乃至整个医院的信息化管理将是个严峻的挑战。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及医院重点关注和改善的方向,自2018年国家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后,多省多地已在“最多跑一次”政策支持下,完成了众多行业的便民服务建设,而医疗便民服务的实现,也是目前众多医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方向与需求。
患者就诊流程繁琐,就诊时大部分时间浪费在各科室间奔走、排队,患者就诊效率较低、满意度较低。医院需加强针对检查与治疗的统一化协调管理,基于一体化全院PACS系统的基础,建设智慧预约系统,以此实现患者就诊的检查、治疗一体化智能化预约,检查报告结果的一体化自助打印,检查结果与图像的一体化患者存储及调阅等服务。通过智慧预约系统的建设,进一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诊效率及满意度,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走腿”。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招标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配置清单
序号 功能板块 功能描述
  1.  
预约服务端 提供全院检查安排表供门诊或病房进行预约安排,合理优化病人的检查时间
  1.  
诊间预约服务 实现诊间预约模式,支持临床医生开单时预约医技检查
  1.  
集中预约服务 实现预约中心模式,支持医技检查集中预约
  1.  
医技预约服务 实现医技科室预约模式,支持病人到各医技科室预约检查
  1.  
治疗预约服务 实现治疗科室预约模式,支持病人对治疗科室预约
  1.  
自助预约 支持临床医生开单后,患者在手机端或自助机完成预约
  1.  
智能预约规则库 智能优化管理预约规则库
  1.  
短信提醒服务 对接医院短信平台,预约提示信息的短信发送功能
  1.  
HIS信息同步 含与HIS/EMR接口服务:实现电子申请单的获取,检查信息返回
  1.  
预约实时跟踪 实时查询统计预约状态
  1.  
资源优化指导 根据预约耗时、预约资源优化预约规则
 
2. 计划工期和实施方式: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本项目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请投标人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成工作计划。
3.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1.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应在实施前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用户单位认可。
(2)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实施规范,并保证项目实施安全。
(3)中标单位应根据用户单位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工程。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1. 为保证本次项目建设效果,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项目验收后壹
年内的免费售后技术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特殊情况远程无法解决的,需要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1. 在质保期(免费维护期)内,软件功能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
标人须根据用户要求为本系统免费调整功能模块(个性化修改),以满足用户的需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3.绿色数据中心
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
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九)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1.详细技术指标

1.1检查预约服务

序号 重要 招标技术要求
    集中预约服务端要求
  1.  
  支持放射、超声、内窥镜、心电、病理等各种医技检查的统一预约登记和预约安排事项
  1.  
  支持多患者类型的检查预约安排,包括门诊、住院、体检等患者
  1.  
  支持多种预约模式,包含但不限于预约中心模式、诊间预约模式、医技科室预约模式
  1.  
  支持与HIS/EMR开单系统界面集成,医生给患者开立医嘱或申请单完成以后,在HIS/EMR系统内直接给患者预约。如:HIS/EMR系统内点击预约,集中预约系统智能推荐资源并保存,即完成预约
  1.  
  支持通过病历号、卡号、条码读卡或扫描方式获取患者相关检查申请信息
  1.  
  支持获取患者的所有电子申请单,并可以在同一界面查询和显示可预约资源,实现全部检查单一键预约
  1.  
  预约界面支持资源展示、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相关检查项目,通过预约界面,操作人可以为患者不同的检查项目预约检查时间
  1.  
投标人提供集中预约(或医技预约类)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智能预约库管理
  1.  
  支持按就诊类别获取患者相关检查信息(门诊、住院等),搜索指定时间段预约信息(包括已预约或未预约)
  1.  
  支持按检查设备/机房/检查项目类别等自定义分类显示预约资源,并可以统计显示各时间段可预约数量和已经预约数量;且支持对不同状态的预约资源分颜色显示,让用户可以一目了然掌握预约情况
  1.  
支持智能推荐时间,按照不同检查项目的预约规则合理智能化推荐时间供参考(提供软件界面截屏)
  1.  
  支持相关检查设定对应诊室或机房或设备,设备可一对一或多对一或一对多设定
  1.  
  支持对检查设备/机房/检查项目类别等自定义分类资源设置优先级,支持按患者类型设定预约优先级
  1.  
支持多种预约资源规则配置,支持预约规则自定义模块以满足科室业务需求(提供软件界面截屏)
  1.  
资源池管理不仅限于按单个设备独立划分资源,同时支持多个检查设备按检查医生、检查部位、门诊、住院、体检等交叉划分资源(提供软件界面截屏)
  1.  
  支持按检查项目设定特殊时间段或日期
  1.  
  支持根据各类检查耗时和资源情况设置约检数量上限
  1.  
  支持门诊和住院患者同一项目预约不同机房或设备
  1.  
  支持按患者类型设定时间限制与检查最大量限制
  1.  
  支持患者运输方式设定,绑定设备或者机房
  1.  
  支持按病区设定检查设备或者机房
  1.  
  支持设定某设备某项检查最大检查量
  1.  
  支持检查项目是否空腹/憋尿项目设定,并支持控制按时间段设定最大检查量
  1.  
  支持检查项目占用资源数量设定,灵活修改检查耗时
  1.  
  支持检查项目药理、病理检查冲突、时间安排冲突,冲突需明显提醒
  1.  
  支持检查排班灵活调整,包括时间、时间段、放号数量、值班医生、是否开放、设备损坏等信息
  1.  
  支持多张检查申请单合并预约功能,智能推荐时间,一键预约
  1.  
  支持设定多张检查申请单优先推荐在同一天检查
  1.  
  支持通过值机来实现检查患者的预约到达确认,并与PACS的排队叫号系统通过接口实现对接
  1.  
  支持排队配置,对于已缴费的患者,到科室前台登记工作站登记产生排队号,等待叫号检查
  1.  
投标人需提供医技检查自动化推荐预约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预约工作流管理
  1.  
  支持根据每个项目设定检查注意事项,预约时自动弹跳该项目注意事项,预约成功后自动打印检查须知、知情同意书、注意事项、检查地点等信息;并支持发送短信通知
  1.  
  支持根据每个项目设定检查是否为增强检查、孕周设定等特殊事宜标记
  1.  
  支持自动分配和手动修改检查机房,以灵活适应不同的情况
  1.  
  支持预留放号数,有预留权限的用户可以提前占用某个时间段的一个或多个放号数,排队号支持预留
  1.  
  支持VIP预约权限控制,且支持隐藏VIP叫号队列,不影响常规预约
  1.  
  支持合并预约资源,对于多张检查单可以手动进行合并在同一个时间点同一机房检查,系统自动根据检查耗时占用资源数量
  1.  
  支持多种时间范围的排班设定,如冬令和夏令
  1.  
  支持预约耗时分析的统计,从开单时间、预约完成时间、检查开始时间、检查完成、报告结束时间跟踪
  1.  
  支持通过用户组控制预约权限,不同科室人员管理自己科室资源,互不干涉
  1.  
  支持日志管理,详细跟踪检查预约所有记录,包括预约详情、预约修改、单据打印、操作人员等
  1.  
  支持预约成功信息反馈医院HIS/EMR等系统
  1.  
  提供对预约后信息的处理,如号码小票、排检信息存档等
  1.  
  支持批量执行预约
    预约平台管理
  1.  
  支持预约信息查询,可以根据科室、检查类型、时间、患者姓名、病区等信息查询预约情况,并支持编辑和取消预约信息。修改或取消的预约信息能通过短信或微信反馈给病人,住院病人反馈HIS/EMR
  1.  
  支持缴费时间控制和预约资源回收。如果患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系统支持自动取消本次预约,并释放资源用于重新预约
  1.  
  支持提前检查释放预约资源。比如:一个患者预约检查日期为明天,但是患者今天来做检查,那么预约平台支持自动将预约为明天的资源释出来,其他患者就可以预约该资源
  1.  
  支持预留号源,预留号支持指定使用该号源病人类型、检查项目、使用角色、病人病历号
  1.  
  支持设置临时规则,批量禁用、启用号源
  1.  
  支持根据用户角色分配权限,支持对指定用户配置权限
  1.  
支持预约耗时分析的统计(提供界面截屏)
  1.  
  支持纸质申请单预约,相关资料扫描保存
  1.  
投标人需提供医技检查预约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治疗预约服务

序号 重要 招标技术要求
    治疗预约
  1.  
  支持根据申请单中治疗次数进行多个时间的预约
  1.  
  支持单次预约,支持对全部次数列出来一次性保存预约
  1.  
  支持查询需要预约或已预约的治疗申请单,进行预约、改约或者取消预约
  1.  
  支持手工添加治疗申请单,手工单支持录入患者信息、病史信息、治疗申请信息(治疗信息包括治疗类型、项目、药物剂量、治疗期效、治疗频次等)
  1.  
  支持修改治疗申请单
  1.  
  确定预约资源、预约时间,保存并占用预约号源
  1.  
  支持修改、取消预约
  1.  
  支持预约保存完成后,打印预约的回执单
  1.  
  支持通过病历号、治疗类型、申请科室等条件,从HIS平台查询需要预约的治疗申请单
  1.  
  支持保存查询方案,并支持设置定时查询
  1.  
  支持根据申请单号等唯一号查询申请单,并进行申请单替换
  1.  
  支持将多个申请单,合并成一条,以满足一次性完成预约和治疗
  1.  
  支持将未预约的治疗申请追加到已预约的记录上,方便患者一次性完成治疗
  1.  
  支持将申请单进行拆分,以满足分批次治疗的场景
  1.  
  支持查看治疗申请单详情,包括患者信息、就诊信息、病史信息、申请信息等
  1.  
  支持查看治疗申请单内多次治疗的预约详情,包括预约日期、时间、资源、预约状态等
  1.  
  支持查看该患者在影像科及其他科室的检查预约和执行情况
  1.  
  支持按资源查看各资源每天的号源情况
  1.  
  支持切换资源、切换时间来查询号源情况
  1.  
  针对不可预约、预留号等特殊状态的号源,以不同色块明显标记,方便操作人员一目了然
  1.  
  支持号源按上下午分组显示
  1.  
  支持对需要预约的治疗申请单,默认推荐最优的预约时段
  1.  
  支持对多次治疗的记录,提供全部预约的操作,推荐所有预约时段,确认预约即可
  1.  
  支持修改治疗对应的占号数,精准控制当前时段的预约数
  1.  
  支持打印回执单、附加单
    预约结果
  1.  
  查看预约资源的预约情况,包括已约号源、剩余号源。
  1.  
  导出预约结果列表
  1.  
  支持重新计算选中的时间段内已预约的数量
  1.  
  支持启用或禁用指定日期的号源
  1.  
  支持设置指定日期时间段的预留号,支持根据用户、科室、病人类型、项目进行号源的预留;支持释放该时间段已设置的预留号。
  1.  
  支持将指定日期时间段内剩余的号源一次性取出来,人工发放给病人
  1.  
  回收指定日期时间段已发出去的号源
  1.  
  修改指定日期时间段的预约号源
  1.  
  增加临时号源,添加临时的时间段到选择的日期
  1.  
  支持指定日期临时改用其他排班
  1.  
  支持对一天的某个预约时段、某天或者某几天的号源,设置临时预约规则;支持对病人类型、空腹、项目进行临时设置
  1.  
  支持按治疗科室、治疗类型、预约治疗时间查询各资源的预约情况
  1.  
  支持切换资源查看不同资源的预约情况
  1.  
  支持默认查看一周的预约情况,支持切换日期查看
  1.  
  支持查看每天每个时段的已预约数量及号源数量
  1.  
  支持查看某一天各个资源不同时段的预约情况
  1.  
  支持统计一天中每个时段的号源预约情况
  1.  
  支持查看某个资源某一天各时段的预约情况,包括已预约数/总放号数,以及各个号源的预约情况
  1.  
  支持查看已预约的记录明细
  1.  
  针对不可预约、预留号等特殊状态的号源,以不同色块明显标记,方便操作人员一目了然
  1.  
  支持针对异步执行的情况下导致的预约号源不一致的,提供校准功能
    预约查询
  1.  
  查询治疗申请单的预约详细信息
  1.  
  支持单条记录修改预约资源和时间
  1.  
  支持单个或批量进行取消检查预约,并记录取消原因;支持非患者要求的取消,发短信通知患者
  1.  
  支持查看预约日志
  1.  
  支持单个或批量打印预约单、附加单、护送表
  1.  
  支持在病人遗失或需重新打印时,进行补打
  1.  
  支持导出预约详细列表
  1.  
  根据模板打印护工或护士用预约列表
  1.  
  短信通知:可根据模板发送,也可自定义发送短信内容
  1.  
  支持区域用户查询本区域内各机构的检查预约信息;支持机构用户查询本院的治疗预约信息
  1.  
  支持根据读卡卡号、患者姓名、治疗机构、治疗科室、治疗类型、治疗资源、治疗项目名称/项目分类、预约状态、申请机构、申请科室/病区、病人类型、预约时间/申请时间/操作时间、运输方式、预约途径、收费标志、临床路径等查询条件查询预约记录
  1.  
  预约记录列表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治疗信息、预约信息、申请信息等
  1.  
  支持保存查询方案,并支持设置定时查询
  1.  
  支持查看预约日志明细
  1.  
  支持单个或批量进行短信发送
  1.  
  对于对治疗情况进行状态变更,包括执行治疗科室、执行医生、治疗状态、执行号、治疗评估等
    预约日志
  1.  
  支持查看预约的全部操作日志
  1.  
  支持导出预约日志列表
  1.  
  支持按病人姓名、病人类型、操作时间、操作备注、操作描述查询预约日志
  1.  
  支持按操作类型(保存、取消、修改、查询、打印、短信、驳回、导出)查询预约日志
  1.  
  支持按取消原因(取消预约、未付费、提前治疗、取消治疗、未治疗)查询预约日志
  1.  
  预约日志信息包含病人姓名、病人类型、病区、床号、治疗类型、治疗项目、预约时间、操作时间、操作类型、过号、操作原因、操作备注、客户端主机或IP、操作描述
  1.  
  支持查询结果的导出
    爽约管理
  1.  
  查看被列入黑名单的病人
  1.  
  查看病人爽约详情,包括加入原因、限制措施及当前状态
  1.  
  移除黑名单:将病人从黑名单中移除,病人不受黑名单限制
  1.  
  支持按病历号、门诊号、住院号、卡号、身份证号、姓名的患者信息、爽约状态(限制中、已作废-过期、已作废-人工)、加入日期等查询条件,查询爽约患者记录
  1.  
  列表信息包含患者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病历号、门诊号、住院号、卡号、联系电话)、爽约信息(加入时间、过期时间、剩余天数、状态、加入原因、限制措施)、作废信息(作废时间、作废原因)
  1.  
  支持添加黑名单,根据卡号查询患者,并勾选限制措施及加入黑名单的原因
  1.  
  支持对已作废的黑名单,进行重新启用操作,再次加入黑名单
    预约配置
  1.  
  添加、修改、删除预约资源
  1.  
  添加、修改、删除排班
  1.  
  添加、修改、合并、拆分、禁用、启用排班项
  1.  
  克隆排班、排班项、排班规则
  1.  
  添加、删除预约规则
  1.  
  字典维护,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科室、检查机房、员工、费用套餐
  1.  
  模板维护,包括:短信模板、打印模板、签字模板
  1.  
  设置、释放预留号
    排队配置
  1.  
  可根据治疗类型、治疗资源设置队列
  1.  
  添加、修改、删除队列
  1.  
  支持参数配置
  1.  
  查看预约相关系统参数
  1.  
  支持修改参数值
    配置日志
  1.  
  查看预约配置的操作日志
  1.  
   

1.3预约场景管理(移动端、自助机、诊间)

序号 重要 招标技术要求
    移动端预约
  1.  
  支持添加本人、亲属就诊卡
  1.  
  根据病人申请单状态控制移动端预约权限
  1.  
  根据所选就诊卡自动获取病人院内检查
  1.  
  支持单个检查项目自主选择预约时间
  1.  
  支持跨院区预约
  1.  
  支持修改、取消预约
  1.  
  支持自定义选择期望预约的时间
  1.  
  号源按上下午维度分开展示,通过滑动或单击浏览
  1.  
  支持一键查看电子版预约回执单,单据支持添加注意事项
  1.  
  支持按检查项目匹配打印模板
  1.  
  支持选配开放移动端自助预约的项目
  1.  
  支持选配开放移动端自助预约的机房
  1.  
  支持扫描签到和刷签到码签到两种签到模式
    自助机预约
  1.  
  支持身份者、社保卡、电子社保凭证等多种身份识别方式
  1.  
  根据患者申请单状态控制修改/取消预约权限
  1.  
  自动获取病人院内检查
  1.  
  支持单个检查项目自主选择预约时间
  1.  
  支持修改、取消预约
  1.  
  支持自定义选择期望预约的时间,以小日历形式进行选择
  1.  
  号源按上下午维度分开展示,通过滑动或单击浏览
  1.  
  支持打印纸质回执单,单据支持添加注意事项
  1.  
  支持按检查项目匹配打印模板
  1.  
  支持选配开放自助预约的项目
  1.  
  支持选配开放自助预约的机房
    诊间预约
  1.  
  支持多患者类型的检查预约安排,包括门诊、住院、体检等患者
  1.  
  支持与HIS/EMR开单系统界面集成,医生给患者开立医嘱或申请单完成后,在HIS/EMR系统内直接给患者预约。如:HIS/EMR系统内点击预约,集中预约系统智能推荐资源并保存,即完成预约
  1.  
  支持通过病历号、卡号、条码读卡或扫描方式获取患者检查申请信息
  1.  
  支持批量预约符合筛选条件的病人
  1.  
  支持禁用、启用号源,临时加号,预留号源
  1.  
  预约查询包括病历号查询,病人姓名查询,检查部位查询、检查状态查询和执行科室查询,检查类型查询,检查资源查询,病人类型查询,检查结果查询,申请科室查询、打印状态查询,预约时间查询和合并资源功能。
  1.  
  根据查询条件显示查询内容包含:病人姓名、病区、床号、操作用户、操作类型、操作时间、原因(包含取消原因和修改原因)、备注。
  1.  
  支持实时查看病人当前检查状态
  1.  
  以检查类型分队列,显示各队列实际待检查人数、未检查人数、正在检查人数、完成检查人数、挂起检查人数、总人数。
  1.  
  点击根据队列检查人数,已选队列患者列表就显示当前状态人数的所有患者明细。包含:排队号、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就诊类别、检查项目、登记时间、预约时间。
 

1.4对接集成

序号 重要 招标技术要求
  1.  
  开放标准化预约数据推送和预约取消接口,供放射、超声、内镜、心电系统调用
  1.  
  完成与HIS系统电子申请单的流程集成对接,能够支持申请单的合并与拆分
  1.  
  完成与短信平台集成对接,能够在关键节点以短信形式通知患者
  1.  
本项目系统对接所涉及所有的对接工作量及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价的30%,系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在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
(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十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采购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及其配套的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质保等相关服务。
序号 软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功能清单 价格(元)
1        
2    
3    
合计 人民币(小写):¥xxxxxx元整
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
 
2. 计划工期和实施方式: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本项目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请投标人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成工作计划。
3.交货与装配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2)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3)乙方提供的运输、装卸、检验、技术服务、质保期等服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
(4)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5)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6)货物和系统调试安装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安装服务。
(7)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证签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
(1)本项目软件实施完成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结束后,乙方提供完整工程相关详细资料,同时提交书面验收申请。
(2)本项目附件《功能清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及前期推介会上做出的承诺均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3)项目验收须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经严格测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甲方在接到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5)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及其他第三方验收人在验收单上签字。
(6)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验收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及续保
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年免费质保服务,免费质保期过后乙方如继续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年度服务费为元/年。
在本合同质保期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下述软件升级工作:
(1)免费升级为最新版本;
(2)未满足本合同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升级;
(3)不增加新功能的升级(含软件版本打补丁等);
(4)在维护期内,根据甲方的合理的业务需求进行软件相关部分修改。同时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以上升级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
在维护期间,免费提供所有小版本号的升级,同时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以上升级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何时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软件均为与原系统兼容性良好的软件。
6.培训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2)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受训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护培训,直至该等人员完全掌握。
(3)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7.付款方式
本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服务安装调试费用、系统集成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直至本合同内软件功能完全实现的一切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该价格不受市场任何因素影响。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价的30%,系统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在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
银行账号:XXXXXXXXX
8.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即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
9.维护服务要求
(1)必须为本采购项目的所涉采购软件提供壹年免费售后技术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特殊情况远程无法解决的,需要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在质保期(免费维护期)内,软件功能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根据用户要求为本系统免费调整功能模块(个性化修改),以满足用户的需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0.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信息系统软件安装、实施要求的工作环境、运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地、工作电脑、模拟调试网络、检验联机所需通信线等材料及工具,并对乙方实施工作给予支持。
(2)甲方永久性拥有乙方所提供许可软件的所有权。
(3)甲方有责任对许可软件的安装、实施过程进行配合和监督,并积极组织验收。
11.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货物为原厂品牌设备,来源合法、正规,说明书、保修卡及相关配件齐全。
(2)乙方保证所许可使用的乙方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软件的基本功能未能按照产品手册中规定的基本功能运行,乙方将负责对软件进行修正。如果在修正不能的情况下,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更换符合规定的软件。
(3)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功能清单》内容进行软件实施安装与调试。
(4)乙方承诺在甲方对本项目后续的扩容项目或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项目中,无论乙方中标与否,乙方均承诺进行免费的数据迁移配合工作。
(5)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本合同后续购买相关设备、软件及服务以优惠价格。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考察、研发、维修、派驻等工作的安全,由考察、研发、维修、派驻等工作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进一步说,除非甲方过错所致,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尤其是考察、研发、维修、派驻等工作所引起的人员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需加强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规范安全操作,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维修工作的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12.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全部费用。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及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在本项目范围内由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业务需求开发的应用软件,乙方同意将上述软件的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不包含乙方背景知识产权),甲方拥有上述软件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上述应用软件或软件的任何数据或程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披露、提供或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乙方的背景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或由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独立于本项目之外创造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发生任何改变。
(4)乙方应在合同系统验收合格前提供给甲方所有软件的全部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包括应用软件在内的所有本合同软件产品的各个开发阶段的全套详细设计文档。
(B)本合同中各应用软件的概要设计、功能设计的详细文档,提供类库定义说明文档和类库本身。
(C)本合同中涉及软件数据库结构的详细文档,包括数据字典等。
(D)就各种业务流程进行功能、性能测试的测试软件工具的技术文档。
若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时涉及使用本合同各方以外的第三方的软件,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公开第三方向乙方公开的所有设计文档(包括所有接口程序及API等)。
(5)基于乙方提供的文档、类库、各种应用软件进行的二次开发产品,其版权归甲方所有。
13.保密约定
(1)甲方保证不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透漏任何乙方商业机密及专有知识、专有技术或乙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对甲方在应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编制及积累的数据、专业数据保密,本软件中所有关于甲方业务流程及患者的数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14.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经和乙方协商后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2)如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中约定的软件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付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三的逾期交付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除外。
(3)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4)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5.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指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影响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于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但免责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使对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将赔偿对方由于未能采取措施而遭受的损失。
1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符合国产相关法律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拥有软件产品的永久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永久向甲方保持系统开放。
(3)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内产品在整个使用周期内的维护。
(4)乙方承诺免费对接甲方该业务中相关的软件系统。
18.合同构成
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一并阅读和理解,若文本之间存在争议,则以甲方有利的方法解释。
(1)中标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原厂授权函、质保函
19.合同数量
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在规定地点参加磋商活动。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招标代理通知最后报价填报时,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价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商务技术分:90分
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技术方案 由评审专家对项目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对系统架构设计、技术实现路径、安全保障措施、产品实现功能、第三方对接集成等多方面的描述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可行,且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存在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15
2 项目管理和实施
 
由评审专家对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对实施方案的实施计划、进度计划、验收制度、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可行,且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方案存在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不能完全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8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应具有稳定的项目团队,为本项目指派项目经理及实施人员。
(1)项目经理:
①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
② 具有3年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服务内容的工作经验,至少参与过2个类似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的,得2分;只参与过1个类似项目或只提供一个证明资料的,得1分。
③ 本项最多得3分。
(2)实施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考)类证书: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 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多人同一类资格证书只计算 1 次分值)。(提交相关团队人员证书的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
3 培训和售后服务 由评审专家对项目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对售后规模、售后及时性、服务方式、培训方式及内容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可行,且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存在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12
4 技术参数指标正负偏离情况 技术参数中▲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标准分,负偏离一项扣2分,最低得0分。 16
技术参数中其他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1项扣1分,最低得0分。 14
5 技术力量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材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CMMI5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CMMI4认证证书的得2分,CMMI4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材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三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测评报告,两项均满足得2分,不满足任意一项不得分。(注:提供材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
本项目要求支持信创,提供投标人具备信创项目及适配能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商通过信创适配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需包括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材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提供一站式智能预约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材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1
6 类似案例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参与建设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用户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六级评审测评的案例,须提供有效官方证明、合同(产品签订合同时间需早于医院通过电子病历评级时间),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在江苏省内实施过三甲医院的智慧预约系统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人或软件厂家提供自2021年以来实施过单独的基于不同厂家建设医技检查系统集成预约系统的案例,须提供有效官方证明、合同,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备注:商务技术分不满40分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本项目(每标段)选取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
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7.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
8. 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
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2)。
 
 
 
 
 
 
 
 
 
 
 
 
附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_______ 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6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7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8
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费总价
(小写/元)
服务费总价
(人民币大写)
1 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
项目
¥            ¥  
 
 
报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9
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费总价
(小写/元)
服务费总价
(人民币大写)
1 启东市人民医院全院资源智慧预约系统
项目
¥            ¥  
 
 
报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10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2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3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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