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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中药熏蒸仪等采购信息调研公告(二次)

根据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拟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示,为了增加对该项目的了解,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产品介绍。相关信息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总价(万) 使用科室 备注
1 头部专用中药熏蒸仪(自动中药熏蒸器) 1 3.2 皮肤科  
2 头皮熏蒸用中药提取液 按需采购    
3 纳米微针(一次性使用皮肤点刺针) 按需采购    
二、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独立法人,所供产品应符合其经营范围;
2.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供应商企业近年来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记录。
(二)递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原件;
2.厂家资质,代理商提供相关资质、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授权委托书;
3.产品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等;
4.原厂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彩页、厂家出具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或维修服务授权文件等;
5.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则不得再参与医院后续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报名
1.填写表格:有意参加产品介绍的供应商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17:00
3.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并盖章),描件件以PDF格式发邮箱qdrysbk@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品牌+项目名称),同时将纸质报名材料(壹份)邮寄至启东市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106018
报名表.zip
3fc8ef6af067a3986198e711470aeb94.zip (3.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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