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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视频图像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视频图像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一、启东市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视频监控改造内容

!! 启东市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视频图像改造项目 - 询价公告20240508(1).jpg

说明: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万捌仟伍佰元整(¥28500.00) ,总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医院网站】。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配件(注)、工具、通讯、服装、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人员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卑老师

联系电话: 0513-83106012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供应商提供现场考察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盖采购单位公章)。

(8)提供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检测报告。

注:投标时请按要求附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证明材料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05月15日14:0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递交至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七楼716会议室。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6.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报价保证金(不要密封在报价文件密封袋内)。

(2)报价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交至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存在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人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报价文件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9)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货物的各种功能。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贰年全免费质保并负责终身维护。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护,质保期外的维护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交货、安装地点、安装时间:启东市人民医院。安装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验收标准:应与产品标书技术文件一致,还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报财政监督部门处理。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报财政监督部门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0%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尾款。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8日

附件.zip
文件类型: .zip c43af38c4deaaf46efebec1347ddbc87.zip (16.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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