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1. 启东市人民医院 的 启东人民医院碎石机房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内。
(2)工程规模:预算价38852.49元。
(4)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启东人民医院碎石机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 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9日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716”会议室(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并在2023年11月29日 14 时 3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106018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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