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食堂防水维修工程(二次)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18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1.1 |
工程名称 |
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食堂防水维修工程(二次) |
2 |
1.1 |
建设地点 |
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紫薇中路345号) |
3 |
1.1 |
建设规模 |
审定价13184.91元 |
4 |
1.1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工程 |
6 |
1.1 |
工期要求 |
8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7 |
1.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8 |
1.2 |
招标范围 |
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食堂防水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 |
15.1 |
工程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10 |
12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8.2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200 元(银行汇票或现金)。 |
12 |
13.1 |
踏勘现场、投标答疑 |
1、本工程不专门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紫薇中路345号)。 2、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3 年 10月 23 日17时00分前,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310441190@qq.com),招标人经整理后在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
13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正二副 |
14 |
20 |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25日 14时 30 分; 提交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716”会议室(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
15 |
24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25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716”会议室(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
16 |
36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10%(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 |
17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及电话:宋科长 15962827666 |
18 |
|
招标代理人 |
单位名称: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 联系人及电话:陆庆燕 13584720066 |
18 |
18 |
最高限价 |
12046.2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现场,所需额外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 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接入,水、电、电讯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现况,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4)其他: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至投标截止日仍在处理期内的。
2.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3、踏勘现场
3.1投标人可按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4.3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负责。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5.2 除上述5.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在“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4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和规定的方式提出。否则,视作为已被投标人认可。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从“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布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
6.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经整理后在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及投标保证金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9.1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9.2商务标[格式详见第五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③投标函;
④诚信承诺书;
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3投标保证金
9.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3.2投标人应先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
9.3.3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场无息退还。
9.3.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为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
(6)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串标、围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五章、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本须知前附表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外. 其他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可以使用企业定额,也可以使用建筑等相关定额及计价文件,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标底编制依据
18.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8.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相关的现行文件、规范;
18.3《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通建价【2019】20号《关于明确南通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税计价问题的通知》。
18.4依照2023年《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及启建定[2023]14号文,南通房建信息价2023年10月,无指导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计价;
18.5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3〕63号文件;
18.6省、市现行各类造价文件。
18.7本工程防水材料推荐品牌为:东方雨虹、大禹、宏源。
18.8本工程提供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时无需明确所选品牌),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之一进行采购,中标单位选用的品牌样品经业主书面确认封样后方可采购进场,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注: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三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经专家评审同意后,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公示推荐品牌。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9.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投标人应将:①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密封在标有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里;②商务标文本(正本、副本)密封在标有商务标的密封袋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字样。
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4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规定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推选的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进行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5.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5.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5.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10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
25.1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5.1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暂定费用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5.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5.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1.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七)授予合同
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充分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34、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4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35、其它
35.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
35.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条件评审
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条件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 |
|
备注: ①上述(1)-(4)项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清晰明显,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记不良行为一次网上公示并上报监管部门。 ③上述(1)-(4)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三)、商务标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审。
(1)最高限价:12046.20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抽签者在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四)、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五)、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两家的,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一家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启东市人民医院
承包人(全称):
经发包人自行组织招标,本工程由承包人中标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食堂防水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
二、工程承包范围
启东市人民医院教育基地食堂防水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中包含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施工机械进(退)场费和国家政策性风险,除发包方要求的变动及设计变更外,其余结算时不作调整。本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结算总价=(计量的工程量×标底单价+签证部分工程量×标底单价<无类似单价的按标底编制原则编制>)×(1- 投标下浮率)。
风险费用的计算:完工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综合单价如须调整,按以下办法执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价格,按下述方法调整:按标底编制原则编制新的综合单价并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他风险一律不调整。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后,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及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5%,余款(扣除质保金工程审定价的3%)凭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结算核定单》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质保金回访期满后退还,利息不计。
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完成施工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提供完整的竣工及结算资料后退还。
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每道工序合格后报请发包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完工验收。
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一)本工程防水材料推荐品牌为:东方雨虹、大禹、宏源。
(二)本工程提供推荐品牌的,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时无需明确所选品牌),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之一进行采购,中标单位选用的品牌样品经业主书面确认封样后方可采购进场,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凡是招标文件规定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应提供符合规定品牌的样品,发包人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的书面确认后承包方方可采购,并且材料设备采购后,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其它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保书和出厂合格证,并且在使用前按规定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保卫、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损失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十、工程变更
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说明及有关建设标准具体组织施工。承包方不得随意变更,确实因工程需要变更的,须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实施。
十一、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其它约定
1、下列项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已列入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施工临时道路、用电、用水、临时排水、现场安全围挡等及其他临时工程费用。
(2)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拆除、清障、现场平整、修复等项目费用。
(3)已完工程的保护费用。
(4)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项障碍物的拆除及恢复、建筑垃圾(余土)等废弃物清理,拆除废弃物须外运。
(5) 承包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提的,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2、由于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及施工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3、由于非发包方原因延误工期的,首先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按延期每天500元加罚 。
4、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及工程建设隐蔽工程必查项目验收制度。
5、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完整施工资料3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工程廉政协议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启东市人民医院内外科连接体外立面真石漆改造项目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定价的3%。
5.2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返还所余保修金,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2
工程廉政协议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依法组织实施好市属重点工程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要求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启东市建设市场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不准向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又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乙方谋取非法利益;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乙方,为已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得为甲方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
5、不得与监理、设计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利益;
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经审计机关审计结束,结算完毕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3、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章、 投标文件表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我方指派 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四、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单位全称)
(投标人全称)参与 (项目名称) 的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4.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
5.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五大类人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
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
7.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对投标保证金或信誉保证金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
11 |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
||
|
|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
||
财 务 年 度 |
营 业 额(单位) |
备 注 |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附表3
财务状况表
一、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总资产 |
|
|
|
2.流动资产 |
|
|
|
3.总负债 |
|
|
|
4.流动负债 |
|
|
|
5.税前利润 |
|
|
|
6.税后利润 |
|
|
|
三、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
信贷金额(单位) |
1 |
|
2 |
|
3 |
|
4 |
|
注:投标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审查的要求。
附表4:
近三年企业已完工程及项目负责人
已完工程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业主单位 |
施工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质量标准 |
竣工日期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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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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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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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注:对于提交的企业业绩及建造师业绩,投标申请人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附表5: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年限 |
|
||||||||||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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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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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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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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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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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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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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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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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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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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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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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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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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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