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采购内容:体检中心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消防、水电、暖通、抗震、局部加固),设计收费以该项目的评审价为计费额,报价采用费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根据计[2002]1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启政办发[2020 ]7号,设计收费投标报价折减系数为小于0.680,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大于或等于0.680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报价单位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三、投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2.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费率)表格自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 2022年 2月16日15:30—16:00 密封送至启东市人民医院(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门诊楼7楼3号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并于2022年 2月 16日16 时00 分开标,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现金形式),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开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人当场退还,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不计息)。
六、项目地点
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666号(该房屋总层数10层,其第二、三共二层,总面积约1700平方米左右)。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如有需求和采购单位联系。
注: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两家或以上的,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一家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采购单位: 启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