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清单
品名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负压吸引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1套 |
注:1.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技术参数及彩页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所提供商品必须为原厂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必须能通过原厂服务电话或厂家服务站查询真伪,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质保承诺书盖供货商公章,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壹年后付清。
3.招标文件中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负压泵原厂针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授权书,不能提供的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
二、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吸引系统、负压站压力监控报警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一次包定,报价中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装卸、上楼、检测、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5138310601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4),报价表须为打印,手写无效,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承诺书: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报价承诺书(附件1)
(4)质保承诺书: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质保承诺书(附件2)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技术参数响应表: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附件3)。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 1月18日 下午14:00-14:30密封送至启东市人民医院(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门诊楼7楼1号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900元整。
(3)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4)各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
(5)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10)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质保要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原厂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壹年(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3.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门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
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式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5.交货和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堆放于业主指定地点(含装卸运输费用)。主机安装在本院外科楼地下室。现使用负压吸引系统为普旭油润滑旋片式真空泵两台,单台真空泵电机功率7.5千瓦,单台真空泵抽气速率 300m3/hr(最高情况下),总装机功率 15 千瓦,总抽气速率 600m3/hr。
现采购的中央负压吸引设备系统包含二台油润滑旋片式真空泵,该系统适用于三相电源,380V,50Hz 的工作环境。其余配件需有四个手动球阀,二个止回阀,二个真空开关,一套电控箱,二个真空释放阀及一套连接管道和机架等组成一套独立系统。
与原系统可以分开独立使用,单套系统可以满足全院负压吸引使用要求。采用一用一备运行方式。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复核图纸与现场尺寸,充分了解设备位置、场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安装条件,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0%,在供应商供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7.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3)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由采购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询价公告不一致,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单位将根据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4)所提供商品必须为原厂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必须能通过原厂服务电话或厂家服务站查询真伪,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原厂质保承诺书盖供货商公章,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满后付清。
(5)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后,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1年在人民医院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1年在人民医院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八、付款方式:全部设备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实际货物到场价的10%)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九、其他要求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3.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