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东市人民医院的室外消防设施更换工程已经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现场勘察)。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2.69万元。
(3)计划时间: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启东市人民医院的室外消防设施更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5)现场勘察证明。
5.限价:2.69万元
6.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7.特别提醒:
一、报价大于或等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递交备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若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二、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开标继续进行,并按照以上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经监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具体评标程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谈判。
1、第一次报价
(1)投标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2)投标文件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谈判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方可参加第二次报价。
2、第二次报价
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第二次报价,与谈判小组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的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为两家或以上的,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一家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8.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人民币,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不中标者当场退还。启东人民医院指定账户: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09000067503
9.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6时 00 分,逾期不候。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门诊楼7楼3号会议室
10.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保卫科 联系电话:1890628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