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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通风净化工程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病理科通风净化工程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启东市人民医院病理科通风净化工程维保服务项目(详见附件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伍万元,报价等于或大于单价限价和总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该费用包含维修保养工作所需人工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机械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设备正常老化配件的采购安装等相关费用。提供每年四次上门系统检查保养,系统故障应急维修服务,以及更换耗材配件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注: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全费用单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外购配套件费、利润、增值税、运杂费、货物的维修、管护等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把风险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服务项目,不得降低货物和服务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5、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生生    联系电话:0513-83106188

6、报价文件的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2)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1),报价表须为打印,手写无效。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承诺书: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投标承诺书(附件2)

备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 2020年 72014:30—15:00封送至启东市人民医院(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门诊楼7楼3号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并于2020年7201500分开标,逾时则不予受理。

、中标方式:符合采购要求最低价中标

履约保证金

1.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服务期限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不计利息)。启东人民医院指定账户: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09000067503。

2.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视情况可续签2年

 

 

附件.rar
文件类型: .rar ed48c6993362e6b80684babd7d0dedd4.rar (35.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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