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 RYBWK20190510YP
启东市人民医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磁盘阵列硬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说明:
企业级网络存储IoT硬盘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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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品牌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网络存储设备 |
IoT硬盘 |
西数、希捷、海康威视、大华 |
6TB IoT硬盘 |
个 |
24 |
项目需求: 1:对原有7台磁盘阵列进行调整,拆除磁盘阵列中的故障硬盘,对磁盘阵中所有硬盘进行整合并对系统进行重置。调整出一台空置的24盘位磁盘阵列,装入全新硬盘,并安装系统。所有磁盘阵列调整完成后,结合管理平台软件,重新设置全系列录像规则。 2:施工期间,确保不影响机房其他系统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 3:因本项目是在旧系统上进行设备改造,为减少扯皮、明确职责,投标商应充分了解系统组成和现场设备改造情况,在投标前需勘察现场,并取得采购单位现场察看证明。 |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圆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税金、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所有一切相关费用等),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保卫科
采购单位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卑科长, 联系电话:0513-83106012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场察看证明;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和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05月16日上午 10:00 -10:30密封送至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七楼第一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保卫科0513-83106012。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货物的各种功能。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至少贰年全免费质保并负责终身维护。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护,质保期外的维护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验收标准:应与产品标书技术文件一致,还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签订合同前,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样品到医院进行演示或作产品实施说明,如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投标货物与采购要求不符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人民医院的投标供货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人民医院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注意: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0%的货款,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支付余款。
启东市人民医院
二0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