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中第3点(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承包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五万元人民币 ,汇款至 a. 户名:启东市人民医院 b. 开户银行:江苏启东工行营业部 c. 银行账号:1111629909000067503 未中标的企业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结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启东市人民医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