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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卫生携手,妥善处理“医闹”,建设“平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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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了不法分子围攻、打砸医院,殴打、杀害医务人员的恶性“医闹”事件,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侵害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妥善处理“医闹”事件,为社会创造一个正常的医疗工作环境。根据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公安部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医闹”问题,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会同当地卫生行政、综治、宣传等部门,加大对“医闹”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警示力度,引导患者和家属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并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诉求。

生命科学很复杂,还有许多未知数。正因为它的复杂性,所以决定了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造成医患之间信息上的不对称,少数患者及家属一旦遇上医疗纠纷就发生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的不理智行为,严重恶化了医患关系。其实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即医患双方协商、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后依法诉讼。

当患方提出医疗事件或医疗过错争议后,医疗机构相关部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专门场所负责接待,了解诊疗过程,解释医疗纠纷处置争议的程序。接待人员要认真、及时地做好解释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沟通协调,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尽最大可能通过医患双方的协商,解决医疗争议。一旦协商失败,医患双方均不得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强加予对方,甚至采取胁迫、恐吓、围攻、打砸等违法方式要求对方满足自己提出的条件。应当走下一步程序,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调解,通过工作,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如调解不成功,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医方依法为患方提供封存、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等条件,双方的争议等待法院裁决。

作为患者,就诊时应如实地介绍自己的病情,并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治疗,切不可隐瞒病情,否则出了问题,既害人又害己,得不偿失。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方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合法的手段去解决争端,千万不能干出冲击医院、打骂医生等不理智行为。

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设灵堂、搞封建迷信活动、书写大小字报、散发传单、堵塞交通等行为,现场民警协同卫生部门进行劝阻;对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占据办公室及诊疗场所,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现场民警立即予以制止,教育无效的强制带离现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医患纠纷没有关联,借医患纠纷参与煽动闹事,并以此为职业敲诈医院的社会闲杂人员,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10月15日,启东市公安系统与卫生系统共同召开会议,贯彻公安部处理“医闹”通知精神。面对不断恶化的医患关系,启东市公安局和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对一些职业“医闹”要及时报警,坚决予以打击;对寻衅滋事,借医疗纠纷闹事的患者和家属依法查处。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都需要一个和谐宽松的医疗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依法妥善处理“医闹”,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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