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医院积极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周继业副院长就“两高”商业贿赂刑案适用法律意见答记者问》等相关文件,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此次《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对刑法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条款作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对医生“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贿赂行为的定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今后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由监察部门组织职工统一学习,集中讨论。全院上下积极踊跃,人人参与,人人知晓,自觉接受教育,进一步澄清从业人员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自我纠正不规范从业行为,为切实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医务人员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