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十三五”重大研发精准项目课题实施需要,对全市开展肝病筛查。凡来参加筛查人员发放纪念品一份,预计发放3万份。诚邀有资质的企业、商场、超市等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询价采购事项公布如下:
一、询价采购标的、金额、数量
本次纪念品采购数量约为30000份,以实际发放为原则,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实际需要量乘以中标单价确定。
二、询价规则和评标方法
询价采购公示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品类、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附件1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中标单位拒签合同或不能履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资格审查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除外);
2. 企业营业热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经营范围);
3. 此前半年期间的完税证明;
4. 前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有关报表;
5. 缴纳社会保险有关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2)。
(二)报价文件
报价表加盖公章(附件1)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封装,加盖公章。供应商承担所有与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报价截止时间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00(只接收盖公章的书面交件,现场开标,不接收函寄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收)。
五、其他事项
1. 投标人须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只接受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启东支行;账号:1111629909000067503。请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10日15:30在行政七楼小会议室。
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开标后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人询价保证金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三个月后按相关规定退还(不计息)。
4. 中标执行期间的价格锁定,不因市场或政策等原因进行调整。
5.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中标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分装后的货物全部送完后,申请人将各收货点签收单送达相关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三十日内付款。
6. 要求中标单位进行分装、临时储存、配送等服务(全部分装、配送工作于合同签订14天内完成),根据甲方要求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7. 要求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进行供货,有能力确保采购单位对供货时间的要求,做到根据需要随时供货。
8. 质量要求:必须是全新正品,商品剩余寿命必须大于其总寿命的四分之三。若发现中标单位提供假冒伪劣或与规定标的商品不相符的商品,采购方将根据《消费者树立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合同规定,依法追偿有关损失。
9.签订合同时必需出具该中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启东市江海中路753号
联系人:施科长 05138310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