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我市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40人。
一、招生对象
在启东市有户籍、本人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为农村生源。
二、招生学校、专业及人数
学历 |
五年制 本科 |
三年制 大专 |
合计人数 |
培养学校 |
南通大学 |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
专业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
招生计划数 |
28 |
12 |
40 |
三、录取时间和方式
2019年,南通大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本一批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在本一录取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专科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政策,对选择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志愿的考生分县(市)、区进行录取。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四、招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考生填志愿:符合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并填报本市所对应的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
(二)录取:在高考录取期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本地定向志愿的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市卫生健康委落实逐一核对考生户籍是否归属本地,并将经核对的考生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然后进入高校招录程序。具体录取过程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签订协议:市卫生健康委在收到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反馈的定向考生录取信息后,会主动联系被录取的本市定向考生,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报到前完成)。《定向就业协议书》明确本市对定向考生在培养与使用期间的相关优惠政策及履约责任(如果遇到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排前,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承担定向生培养任务的院校在定向考生入学报到后,会及时与招录的所有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免费培养政策
(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六、就业政策
我市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预留了编制和岗位,保障学生按规定毕业后,能够正常上岗工作。根据当年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总数,安排的岗位中80%以内为编制内岗位,主要是培养学生竞争意识。按定向培养协议和就业协议等规定,正常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我市当年组织的基层机构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进编定岗,并按照考试成绩等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未能通过公开招聘或“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本市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
七、违约管理
(一)存在以下情形视为违约行为:
1.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或有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2.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未满6年。
4.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5.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6. 其他违反合约的行为。
(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应退还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并补缴学费和住宿费。
(三)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我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八、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83312379、83351201、68263311(市卫健委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