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第十四、三十四条规定:“重病旅客购票,应持有医疗单位出具适于乘机的证明;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凡患有传染病、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糖尿病、消化道出血、下肢静脉炎、中耳炎等疾病或近期手术后切口未愈合的人群,均不适宜搭乘飞机。
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乘机时应提前一周左右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乘机。老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以下的人群建议不要乘坐飞机: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
2.精神病患者;
3.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4.耳鼻疾病患者,耳鼻有急性渗出性炎症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不宜空中旅行;
5.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患者;
6.有出血性溃疡或严重贫血者;
7.近期进行过外科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
8.妊娠超过32周,临近产期的孕妇;
9.出生不满14天的婴儿;
10.癌症晚期患者。